[1]姚军波.试析郭象的独化范畴——兼论王弼、郭象本体论之异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6,(04):14-1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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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析郭象的独化范畴——兼论王弼、郭象本体论之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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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[ISSN:2096-3262/CN:32-1872/C]

卷:
期数:
2016年04期
页码:
14-18
栏目:
哲学研究
出版日期:
2016-07-31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姚军波;
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;
关键词:
郭象庄子王弼独化相因本体论
分类号:
B235
摘要:
郭象对庄子的本根之道作了消解,并对他之前的"无"本论和"有"本论进行了自觉的考察,进而提出了他的"独化"论,并以"有",即具体存在物作为独化的主体。同时,他提出了一个相因范畴。此范畴有两层含义:其一是表相互参照义,其二是表相互联系义。相因范畴的存在表明郭象的"独化"论并非是在绝对的意义上讲的。而"有"之所以能够相对地独化,则是由"有"的自性,即"有-无"性决定的。郭象的"独化"论是一种具体本体论,它解决了本体之所以能够自本自根的问题,是区别于王弼"无"本论的共相本体论的。

相似文献/References:

[1]王新宇.方以智《药地炮庄》对庄子“逍遥”义的辨析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6,(04):6.
[2]刘运好.关于郭象哲学本体论争论的思考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6,(01):1.
[3]韩焕忠.法相庄严齐物论——章太炎对《齐物论》的唯识学解读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1,38(04):15.
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1900-01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