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王巍.清代地方法规研究——以《江苏省例》为中心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0,37(02):100-10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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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地方法规研究——以《江苏省例》为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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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[ISSN:2096-3262/CN:32-1872/C]

卷:
37
期数:
2020年02期
页码:
100-106
栏目:
出版日期:
2020-03-28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王巍
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,湖南 长沙 410000
关键词:
清代地方法规《江苏省例》
分类号:
K295.3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江苏在清代的地位十分重要。通过对《江苏省例》的个案研究,可以发现清代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法律法规方面的特征。清代省例的立法主体以省级地方长官为主;省例所记载的内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,法条内容以行政类为主,经济、社会、民事等内容所占比例较小,且呈现多样的法律公文类型。清代省例是对国家律令的有益补充,是极具地方特色的法规汇编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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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1900-01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