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张红.试论中世纪英格兰教区的建立、管理及作用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7,(06):92-10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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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论中世纪英格兰教区的建立、管理及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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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[ISSN:2096-3262/CN:32-1872/C]

卷:
期数:
2017年06期
页码:
92-100
栏目:
出版日期:
2017-11-24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张红
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,江苏 南京 210023
关键词:
中世纪英格兰教区
分类号:
K561.3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英格兰教区是中世纪的社会基本组织,其最初是以教堂为中心的领土单位,它不仅承担民众的信仰责任,而且服务于民众的生活。诺曼征服以后,英格兰各地的教堂网络逐渐完善,教区制度随之建立。教区虽然以教堂为中心,但服务于教堂的教区教民大多为俗人,因此,教士和俗人分享了教区的管理权。严格说来,教区的主教管理教民的宗教生活,以教区执事为首的俗人管理者负责世俗事务。值得注意的是,中世纪英格兰政府管理的范围有限,社会功能设施不全,这使得教区不仅是一个宗教信仰的中心,而且分担了政府和社会的许多功能。

相似文献/References:

[1]侯兴隆.诺曼征服后的英格兰郡长角色研究(1066—1216年)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1,38(02):34.
[2]刘畅.盎格鲁-撒克逊时期英格兰郡守探析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1,38(06):64.

备注/Memo

备注/Memo: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14—16世纪英格兰民众信仰模式研究”(11BSS016)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1900-01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