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张红.试论中世纪英格兰教区的建立、管理及作用[J].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7,(06):92-100.
点击复制
试论中世纪英格兰教区的建立、管理及作用
《苏州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[ISSN:2096-3262/CN:32-1872/C]
- 卷:
-
- 期数:
-
2017年06期
- 页码:
-
92-100
- 栏目:
-
- 出版日期:
-
2017-11-24
文章信息/Info
- 作者:
-
张红
-
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,江苏 南京 210023
- 关键词:
-
中世纪; 英格兰; 教区
- 分类号:
-
K561.3
- 文献标志码:
-
A
- 摘要:
-
英格兰教区是中世纪的社会基本组织,其最初是以教堂为中心的领土单位,它不仅承担民众的信仰责任,而且服务于民众的生活。诺曼征服以后,英格兰各地的教堂网络逐渐完善,教区制度随之建立。教区虽然以教堂为中心,但服务于教堂的教区教民大多为俗人,因此,教士和俗人分享了教区的管理权。严格说来,教区的主教管理教民的宗教生活,以教区执事为首的俗人管理者负责世俗事务。值得注意的是,中世纪英格兰政府管理的范围有限,社会功能设施不全,这使得教区不仅是一个宗教信仰的中心,而且分担了政府和社会的许多功能。
备注/Memo
- 备注/Memo:
-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14—16世纪英格兰民众信仰模式研究”(11BSS016)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
1900-01-01